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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2013-2014学年度学院奖学金、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”评审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14-12-17     点击数:

公司各系:

为认真做好公司“2013-2014学年度学院奖学金、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”的评审工作,根据《太阳成集团奖学金评选奖励办法》、《太阳成集团关于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的评选奖励办法》文件精神,现将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,请严格遵照执行:

一、学院奖学金:

(一)学院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:

1.大专学院奖学金:普通高职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(含五年制高职五年级)员工中品学兼优者。

2.中专学院奖学金:普通中专在校二年级及以上(含五年制高职二、三、四年级)员工中品学兼优者。

(二)学院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:

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

大专 800元 500元 300元

中专 500元 300元 200元

(三)学院奖学金的成绩条件:

1.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的必修课成绩须在本专业年级前10%以内;

2.学院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必修课成绩排名须分别在本专业年级前2%、5%、10%以内;

3.如班级无本专业年级前10%的员工,则将该班级第一名增补为三等奖学金。

二、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分配:

序号 系别 名额(单位:个)

1 医学系 6

2 护理系 6

3 药学检验系 4

4 教育系 3

5 旅游经济管理系 2

6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2

合计 23

三、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

(一)名额要求:

1.三好员工:班级员工人数25人及以下评选1人;班级员工人数26人及以上可评选2人;如评选出的员工成绩无法达到文件要求标准,名额空缺。

2.优秀员工干部:班级员工人数25人及以下评选1人;班级员工人数26人及以上可评选2人;如评选出的员工干部成绩无法达到文件要求标准,名额空缺。

3.班级人数以《教务处截止2014年11月1日员工统计数据表》为准(见附件1)

(二)申请条件:以雅职院[2014]95号文件之规定为准。

四、其他

(一)各系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认真学习雅职院[2014]94、95号文件(关于印发《太阳成集团奖学金评选奖励办法》、《太阳成集团关于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的评选奖励办法》的通知)和本文件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。

(二)各系在2014年12月10日前将汇总表(电子文档、纸质文档)和推荐表(纸质文档)上交员工处。所有纸质文档须加盖各系公章。

(三)所有获奖员工须附成绩单,加盖各系公章。

(四)各类相关表格以附件表格为准。

太阳成集团员工处

2014年11月25日

附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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